项目概况:
2025年南京市耕地质量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集成展示项目肥料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有限公司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L2025—062602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耕地质量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集成展示项目肥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25万元
最高限价:47.25万元(单价最高限价:高碳有机肥450元/吨、生物炭1500元/吨、固持剂750元/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高碳有机肥860吨;生物炭54吨;固持剂6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技术指导等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肥料登记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09:00至2025年07月14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与报名者,可将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件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原件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邮寄。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8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孵鹰大厦A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孵鹰大厦A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单位地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 系 人: 朱 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孵鹰大厦C16楼
联 系 人: 张 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