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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运行维护 JSZC-320106-TRZX-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TRZX-G2025-0007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429.8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形式报价,最高优惠率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对辖区各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第三方机构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采样、检测、数据上报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每家中标人:约占总批次的33%,通过综合比较与评价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总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供应商。
本次常规批次承检单价为977元/批次;对于可能涉及的特殊批次(如保健食品、机动批次等)承检单价为1954元/批次。
服务期内的合同价款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结合中标供应商投标所优惠率计算单价据实核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应包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正值CMA换证期间的,应提供:
①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
②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新证书和检测能力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 鼠标左键)。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52号
联系人:胡卓鸣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8号舜天产业园2号楼3楼
联系人:薛远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远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