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zb2024-10-13
******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贵阳路交口万达未来塔b座3212-3216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元整(2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污水站日常运转维护及人员管理;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及运维工作;排污许可证手工监测及环保相关系统填报管理;污水水质达标处理其它关于污水站相关工作;做好与环保部门对接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1+1+1模式。年度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采购人如果遇到医疗主体整体搬迁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文化、王刚、王换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00。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
联系方式:056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话:
******2024年10月29日